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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秦工〔2017〕25号 关于印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年08月13日 22:12  点击:[]

 

 

 

 

 

 

东秦工201725号

 

 

关于印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代会代表


巡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了加强教代会代表与学校职能部门的交流与沟通,促进教代会代表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现将经第七届教代会执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会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会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印发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发挥教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在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监督以及促进职能部门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教代会代表与学校职能部门的交流与沟通,使教代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应遵循有利于推行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原则,本着促进校务公开,提高工作效能,改善服务质量的目的开展。

第二条  教代会代表巡视内容,主要为教代会通过的决议或决定的执行情况,教代会代表提案落实情况,教职工普遍关心或反映强烈的问题,职能部门落实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情况,学校党委、行政指定或委托的事项等。

第三条  教代会代表巡视内容一般由教代会执委会工作机构工会负责收集各方面信息后提出。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可在提案范围内提出巡视内容并制订巡视工作方案;由职能部门主动提出的巡视内容,一般应报校工会讨论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  已确定的巡视内容与工作方案由校工会组织巡视工作组实施。巡视工作组由巡视员和工作人员组成,每次10人左右。巡视员从教代会代表以及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选派;工作人员从校工会、分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中选派。

巡视员及工作人员应选派具有较强责任心、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调查、分析、综合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   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的程序

1、提出巡视主题。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和教代会代表的要求,由校工会提出巡视主题,经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2、成立巡视工作组,组长由校工会依据巡视内容指定。

3、培训巡视人员。通过学习培训,明确巡视内容、重点、方法、注意事项等,提高巡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4、实施巡视方案。一般采取听取被巡视部门介绍情况,代表现场考察,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5、撰写巡视报告。由巡视工作组汇总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撰写巡视报告。

6、反馈巡视情况。由巡视组组长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巡视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巡视情况及工作建议。

7、进行材料归档。将巡视报告、巡视会议记录等文字和影像材料整理、成册,送校工会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第六条  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的要求

1、组织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是发挥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增进学校凝聚力、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形式,必须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精心组织,确定好巡视方案。

2、在巡视过程中,参加巡视的代表要从学校的发展大局、教职工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在不干扰学校和部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巡视活动是对代表参政能力的培训与提高,参加巡视的代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同时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思想宣传和群众引导工作。

第七条  被巡视部门应积极配合巡视工作组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巡视工作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和校工会。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代会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经教代会执委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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