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外国留学生教学管理规定
为促进学校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学校留学生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工作实际,现就留学生教学管理中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第一章 选课
1、学院(部)应根据学校统一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规定指导留学生进行选课,必须满足对应专业的总学分要求;
2、汉语为留学生的基本教学语言,《中国概况》为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生的必修课;
3、留学生对于《军事训练》、《军事理论》和公共政治理论课(《两课》)的教学,调整为不少于上述课程总学分的语言和人文类选修课程和必修课程,母语为英语或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留学生可申请免修英语课程,但不能免考;
4、留学生的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应当和在校的中国学生一起进行;但在选择实习或实践地点时,应遵守有关涉外规定。
第二章 成绩评定
1、留学生必须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要保证主干课程达到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申请免修英语课程的成绩以该课程考试成绩作为评定;
3、留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以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结合平时成绩予以综合评定。课程考核成绩中期末考试成绩占50%,平时成绩占50%。考试成绩的评定,按所在教学班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考核,平时成绩的评定,根据课堂出席率、作业和实验报告等完成情况予以综合评定。
以上规定仅适用来校学习的外国留学本科生,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港澳台侨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其它规定参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有关规定执行。